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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害復建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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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災害復建貸款

災害復建貸款說明表格
適用對象

符合下列條件之受災企業或個人。

  • 財務結構,營運狀況及信用情形均屬正常且依法登記之企業。
  • 年滿二十歲以上;有正當職業,穩定收入,信用正常之本國國民。
貸款用途
  • 復舊週轉金(包括購料貸款)。
  • 修復或修繕廠房、營業場所及機器設備等企業災後復建。
  • 修復或重置住宅、傢俱、家電用品及交通工具等個人災後復建為限。
貸款額度
  • 依申請人受災情形評估核定,最高以復建所需資金之八成為限。
貸款期限
  • 營運週轉金最長1年。
  • 修繕貸款最長5年,寬限期最長1年。
活動注意事項
利率
  • 洽本行商議後議定,較一般貸款利率優惠。
擔保品
  • 本行認可之擔保品或移送信保基金保證。
  • 受理期間:自受災日起4個月內辦理。

註:本行保有最終核貸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