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使用本行「嘟嘟房聯名卡」當期帳單累積一般消費 (含指定通路消費)達新臺幣(以下同)3,500元以上者,享指定通路一般消費【國內旅遊通路(如飯店住宿及訂房網)、加油消費、華南產險eCover投保、iCharging 充電】每筆消費5%現金回饋,每期帳單回饋上限300元。
※本活動消費金額正、附卡採合併計算,指定通路一般消費活動限額內享5%現金回饋,超額享2倍紅利回饋。
※嘟嘟房聯名卡113年1月份信用卡帳單各結帳週期仍適用112年度權益(除嘟嘟房臨時停車7折外),自113年2月份信用卡帳單各結帳週期起適用113年度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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