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麗鷗可愛明星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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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卡娜赫拉的小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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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PENPOINT超級點數聯名卡
- i網購生活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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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tty、布丁狗、酷企鵝海外消費回饋
活動期間 |
自108年9月16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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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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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優惠活動限於108年12月16日前進件(以本行實際收件日為準),且須於108年12月31日前核卡之持卡人享有。
- 本活動所稱首次自動加值,係指於核卡後,首次啓用icash自動加值功能且符合本行「icash聯名卡特別約定條款」內「自動加值(Autoload)」定義。
- 【首次自動加值優惠】正、附卡分別計算,當月符合回饋資格之卡友,自次月16日起可至全臺7-ELEVEN門市領取各月回饋品項(如下述),本活動兌換期限為109年2月15日,逾期失效,各月份指定飲品實際依統一超商商品檔期為主。
- 108年10月16日至11月15日兌換品項預計為「茶裏王濃韻日式綠茶」(600ml)。
- 108年11月16日至12月15日兌換品項預計為「茶裏王日式綠茶」(600ml)。
- 108年12月16日至109年1月15日兌換品項預計為「茶裏王英式紅茶」(600ml)。
- 109年1月16日至109年2月15日兌換品項預計為「茶裏王青心烏龍無糖」(600ml)。
- 【華南全新客戶消費贈好禮】自109年1月1日起因應OPENPOINT點數給點及計算方式調整,爰109年2月回饋時本行將依新點數回饋機制辦理,並依本活動贈點價值500元計算回饋,詳情請參閱OPENPOINT官方網站。
- 當期帳單新增一般消費視特約商店請款入帳日為基準,若因商店較晚請款或因結帳日及入帳日遇假日順延(變動)等因素致分列於不同月份帳單,以實際請款入帳日期為準。
- 本活動所稱之「一般消費」,係依本行公告之「華南銀行信用卡/簽帳卡一般消費定義」為準。
- 活動期間至回饋前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本行將取消回饋資格及終止本優惠權益。
.信用卡遭強制停用、申請停用、停卡、取消交易、掛失不補發或到期不續卡。但附卡有前開任一情事,而正卡仍為有效卡者不在此限。
.非持卡人本人刷卡交易(如遺失被竊、偽卡交易)。
.有延滯繳款或未繳納或有信用卡約定條款所列喪失期限利益等情事。
.有違反本行信用卡相關約定條款或刷卡消費後辦理退款者。 - 本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是否涉嫌人為操作,對於蓄意偽造、異常多筆交易、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方式意圖,或持卡人係特約商店負責人、員工、或其他共謀之人收受客戶買受商品或服務之價款後自行刷卡,本行保有取消回饋資格之權利。
- 本活動如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本行之事由,本行保留本活動之修改、變更、取消或暫停之權利,更動之活動時間與內容方式,以本行網站信用卡專區(http://www.hncb.com.tw/wps/portal/HNCB/card)公布者為準。
三麗鷗雷雕保溫瓶兌換專區
美樂蒂及雙星仙子款停止受理新申請
電子票證優惠
OPEN POINT快速積點
活動期間 |
111年1月1日~111年12月31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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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內容 |
當期帳單新增之國內一般消費,每筆可享0.8%OPEN POINT點數回饋;新增之國外一般消費,每筆可享1.6%OPEN POINT點數回饋,回饋無上限。 |
- 本活動正、附卡消費合併計算,OPEN POINT點數回饋方式為單筆一般消費計算,點數計算至小數點第2位,第3位則無條件捨去,且將於每期帳單結帳日後7個營業日內自動匯入正卡持卡人之icash2.0卡號。
- 本活動所稱之「一般消費」,係依本行公告之「華南銀行信用卡/簽帳卡一般消費定義」為準。111年3月31日前(消費日為準)使用OPEN POINT超級點數聯名卡於統一超商之消費(排除代售代收項目)可享國內回饋。
- 當期帳單新增之一般消費以特約商店請款入帳日為基準,若因商店較晚請款或因結帳日及入帳日遇假日順延(變動)等因素致分列於不同月份帳單,以實際請款入帳日期為準。
- 本活動所稱之「國外交易」,係指該筆刷卡交易請款時,商店登記之國別碼非台灣地區或刷卡幣別非新臺幣者,該消費金額係以國際信用卡組織於匯率換算後入帳至持卡人帳單上之新臺幣金額為準。
- 持卡人如因消費退款(含退稅)、因任何理由退還以信用卡刷卡消費取得之商品或服務或因簽帳爭議或其他原因而消費退款者,經本行確認後,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OPEN POINT點數,將依持卡人退還款項之金額,依比例予以扣除;若持卡人帳戶內之OPEN POINT點數不足,本行將依每一點1.26元(含稅)之計算方式(計算至新臺幣元為止,小數點第一位無條件捨去),向持卡人收取不足之OPEN POINT點數折換之金額,並列示為當期信用卡帳單應繳金額。
- 本活動OPEN POINT點數回饋,若為分期付款交易,其點數回饋係以分期金額計算;若為紅利折抵交易,以紅利折抵後實際交易金額計算;當月產生退貨交易,將視為消費金額之減項;消費金額若為國外交易係依匯率折算為新臺幣幣值。
- OPEN POINT為統一超商發行之紅利點數業務,OPEN POINT點數之累積與使用說明,請參閱OPEN POINT網站https://www.openpoint.com.tw/。
- 本活動至回饋前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本行將取消其回饋資格:
- 信用卡遭強制停用、申請停用、停卡、取消交易、掛失不補發或到期不續卡。但附卡有前開任一情事,而正卡仍為有效卡者不在此限。
- 非持卡人本人刷卡交易(如遺失被竊、偽卡交易)。
- 有延滯繳款或未繳納或有信用卡約定條款所列喪失期限利益等情事。
- 有違反本行信用卡相關約定條款或刷卡消費後辦理退款者。
- 本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是否涉嫌人為操作,對於蓄意偽造、異常多筆交易、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方式意圖,或持卡人係特約商店負責人、員工、或其他共謀之人收受客戶買受商品或服務之價款後自行刷卡,本行保有取消回饋資格之權利。
- 本活動如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本行之事由,本行保留本活動之修改、變更、取消或暫停之權利,更動之活動時間與內容方式,以本行網站信用卡專區(http://www.hncb.com.tw/wps/portal/HNCB/card)公布者為準。
- 本活動相關內容如有疑問,請洽本行24小時客戶服務中心(02)2181-0101。
自動加值享5%回饋
活動期間 |
111年1月1日~111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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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內容 |
當期帳單新增2筆新臺幣(下同)711元(含)以上或累積達2,711元以上之國內一般消費,享自動加值OPEN POINT點數5%回饋,每滿500元贈25點,每期帳單回饋上限100點。 |
- 本活動所稱「2筆新臺幣(下同)711元(含)以上或累積2,711元以上之國內一般消費」不含分期付款之每期入帳金額。
- 本活動正、附卡消費合併計算。正卡持卡人若持有本行兩張以上OPEN POINT超級點數聯名卡,以身分證字號歸戶合併計算金額,每位正卡持卡人每期帳單回饋上限100點。回饋之OPEN POINT點數將於每期帳單結帳日後7個營業日內自動匯入正卡持卡人之icash2.0卡號。
- 本活動之自動加值時間係以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實際請款時間為計算基準。符合活動資格之自動加值係指該筆自動加值須於活動期間內請款入帳,活動期間外請款入帳之自動加值筆數將不列入活動計算。
- 本活動所稱之「一般消費」,係依本行公告之「華南銀行信用卡/簽帳卡一般消費定義」為準。
- 每月符合活動資格之自動加值筆數係以持卡人之帳單週期結算。當期帳單新增國內一般消費視特約商店請款入帳日為基準,若因商店較晚請款或因結帳日及入帳日遇假日順延(變動)等因素致分列於不同月份帳單,以實際請款入帳日期為準。
- 持卡人如因消費退款(含退稅)、因任何理由退還以信用卡刷卡消費取得之商品或服務或因簽帳爭議或其他原因而消費退款者,經本行確認後,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OPEN POINT點數,將依持卡人退還款項之金額,依比例予以扣除;若持卡人帳戶內之OPEN POINT點數不足,本行將依每一點1.26元(含稅)之計算方式(計算至新臺幣元為止,小數點第一位無條件捨去),向持卡人收取不足之OPEN POINT點數折換之金額,並列示為當期信用卡帳單應繳金額。
- 本活動OPEN POINT點數回饋,若為分期付款交易,其點數回饋係以原消費總金額計算;若為紅利折抵交易,以紅利折抵後實際交易金額計算;當月產生退貨交易,將視為消費金額之減項;消費金額若為國外交易係依匯率折算為新臺幣幣值。
- 本活動所稱自動加值,係指符合「華南銀行icash聯名卡特別約定條款」定義之「自動加值(Autoload)」。
- OPEN POINT為統一超商發行之紅利點數業務,OPEN POINT點數之累積與使用說明,請參閱OPEN POINT網站https://www.openpoint.com.tw/。
- 本活動至回饋前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本行將取消回饋資格及終止本優惠權益:
- 信用卡遭強制停用、申請停用、停卡、取消交易、掛失不補發或到期不續卡。但附卡有前開任一情事,而正卡仍為有效卡者不在此限。
- 非持卡人本人刷卡交易(如遺失被竊、偽卡交易)。
- 有延滯繳款或未繳納或有信用卡約定條款所列喪失期限利益等情事。
- 有違反本行信用卡相關約定條款或刷卡消費後辦理退款者。
- 本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是否涉嫌人為操作,對於蓄意偽造、異常多筆交易、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方式意圖,或持卡人係特約商店負責人、員工、或其他共謀之人收受客戶買受商品或服務之價款後自行刷卡,本行保有取消回饋資格之權利。
- 本活動如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本行之事由,本行保留本活動之修改、變更、取消或暫停之權利,更動之活動時間與內容方式,以本行網站信用卡專區(http://www.hncb.com.tw/wps/portal/HNCB/card)公布者為準。
- 本活動相關內容如有疑問,請洽本行24小時客戶服務中心(02)2181-0101。
綁定指定錢包享10%回饋
活動期間 |
107年1月1日~107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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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內容 |
當月(以日曆日為準)OPENPOINT超級點數聯名卡,新增2筆NT$711(含)以上之國內一般消費(不含指定統一集團零售通路),當月於臺北/高雄/桃園捷運搭乘金額及指定停車場(如下表)消費金額享10倍回饋,每月OPENPOINT點數回饋上限30,000點。 指定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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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活動正、附合併計算。正卡持卡人若持有本行兩張以上OPENPOINT超級點數聯名卡,以身分證字號歸戶合併計算金額。
- 每月符合活動資格者,回饋方式係為當月臺北/高雄捷運搭乘總金額計算至個位數(小數點第一位無條件捨去)。 每位正卡持卡人每月回饋上限30,000點。OPENPOINT點數將於次月月底前自動匯入正卡持卡人之icash2.0卡號。例如:2017年3月1日~3月31日期間符合搭乘消費之點數將於4月30前匯入。
- 本活動臺北/高雄捷運搭乘金額係以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之系統資料為準。限以OPENPOINT超級點數聯名卡自動加值之金額(不含現金加值)搭乘且以icash功能全額支付始計入回饋。
- 持卡人若非以OPENPOINT超級點數聯名卡自動加值之金額(不含現金加值)搭乘者,經本行確認後,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OPENPOINT點數將予以扣除;若持卡人帳戶內之OPENPOINT點數不足,本行將依每一點0.0033元之計算方式(計算至新臺幣元為止,小數點第一位無條件捨去),向持卡人收取不足之OPENPOINT點數折換之金額,並列示為當期信用卡帳單應繳金額。
- 本活動所稱之「一般消費」,係依本行公告之「華南銀行信用卡/簽帳卡一般消費定義」為準,且指定統一集團零售通路、HCE手機信用卡之消費亦不適用本活動。
- 本活動所稱2筆NT$711(含)以上之國內一般消費不含分期付款之每期入帳金額;若為分期付款交易,係以原消費總金額計算;若為紅利折抵交易,以紅利折抵後實際交易金額計算;當月產生退貨交易,將視為消費金額之減項;消費金額若為國外交易係依匯率折算為新臺幣幣值。
- OPENPOINT為統一超商發行之紅利點數業務,OPENPOINT點數之累積與使用說明,請參閱OPENPOINT網站https://www.openpoint.com.tw/。
- 活動期間至回饋前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本行將取消回饋資格及終止本優惠權益。
(1) 信用卡遭強制停用、申請停用、停卡、取消交易、掛失不補發或到期不續卡。但附卡有前開任一情事,而正卡仍為有效卡者不在此限
(2) 非持卡人本人刷卡交易(如遺失被竊、偽卡交易)
(3) 有延滯繳款或未繳納或有信用卡約定條款所列喪失期限利益等情事
(4) 有違反本行信用卡相關約定條款或刷卡消費後辦理退款者 - 本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是否涉嫌人為操作,對於蓄意偽造、異常多筆交易、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方式意圖,或持卡人係特約商店負責人、員工、或其他共謀之人收受客戶買受商品或服務之價款後自行刷卡,本行保有取消回饋資格之權利
- 本活動如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本行之事由,本行保留本活動之修改、變更、取消或暫停之權利,更動之活動時間與內容方式,以本行網站信用卡專區(http://www.hncb.com.tw/wps/portal/HNCB/card)公布者為準。
基金定期扣繳享3%回饋
活動期間 |
111年1月1日~111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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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內容 |
當期帳單新增2筆新臺幣(下同)711元(含)以上或累積達2,711元以上之國內一般消費,基金定期扣款或公用事業代扣繳享OPEN POINT點數3%回饋,每期帳單回饋上限100點。 |
- 本活動所稱「2筆711元(含)以上或累積2,711元以上之國內一般消費」不含分期付款之每期入帳金額。
- 本活動正、附卡消費合併計算。正卡持卡人若持有本行兩張以上OPEN POINT超級點數聯名卡,以身分證字號歸戶合併計算金額,每位正卡持卡人每期帳單回饋上限100點。回饋之OPEN POINT點數將於每期帳單結帳日後7個營業日內自動匯入正卡持卡人之icash2.0卡號。
- 本活動所稱之「一般消費」,係依本行公告之「華南銀行信用卡/簽帳卡一般消費定義」為準。
- 當期帳單新增國內一般消費視特約商店請款入帳日為基準,若因商店較晚請款或因結帳日及入帳日遇假日順延(變動)等因素致分列於不同月份帳單,以實際請款入帳日期為準。
- 持卡人如因消費退款(含退稅)、因任何理由退還以信用卡刷卡消費取得之商品或服務或因簽帳爭議或其他原因而消費退款者,經本行確認後,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OPEN POINT點數,將依持卡人退還款項之金額,依比例予以扣除;若持卡人帳戶內之OPEN POINT點數不足,本行將依每一點1.26元(含稅)之計算方式(計算至新臺幣元為止,小數點第一位無條件捨去),向持卡人收取不足之OPEN POINT點數折換之金額,並列示為當期信用卡帳單應繳金額。
- 本活動OPEN POINT點數回饋,若為分期付款交易,其點數回饋係以原消費總金額計算;若為紅利折抵交易,以紅利折抵後實際交易金額計算;當月產生退貨交易,將視為消費金額之減項;消費金額若為國外交易係依匯率折算為新臺幣幣值。
- OPEN POINT為統一超商發行之紅利點數業務,OPEN POINT點數之累積與使用說明,請參閱OPEN POINT網站https://www.openpoint.com.tw/。
- 本活動至回饋前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本行將取消回饋資格及終止本優惠權益:
- 信用卡遭強制停用、申請停用、停卡、取消交易、掛失不補發或到期不續卡。但附卡有前開任一情事,而正卡仍為有效卡者不在此限。
- 非持卡人本人刷卡交易(如遺失被竊、偽卡交易)。
- 有延滯繳款或未繳納或有信用卡約定條款所列喪失期限利益等情事。
- 有違反本行信用卡相關約定條款或刷卡消費後辦理退款者。
- 本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是否涉嫌人為操作,對於蓄意偽造、異常多筆交易、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方式意圖,或持卡人係特約商店負責人、員工、或其他共謀之人收受客戶買受商品或服務之價款後自行刷卡,本行保有取消回饋資格之權利。
- 本活動如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本行之事由,本行保留本活動之修改、變更、取消或暫停之權利,更動之活動時間與內容方式,以本行網站信用卡專區(http://www.hncb.com.tw/wps/portal/HNCB/card)公布者為準。
- 本活動相關內容如有疑問,請洽本行24小時客戶服務中心(02)2181-0101。
MasterCard鈦金卡 尊榮禮獻
當期帳單網路消費享2.5%現金回饋
活動期間 |
111年1月1日~111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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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內容 |
當期帳單i網購生活卡之網路消費享2.5%現金回饋。 ※申辦電子帳單者,當期帳單現金回饋上限250元。 ※ 網路消費之定義係指該筆刷卡金額須為一般消費且透過手機、電腦或平板以網際網路方式刷卡付款(限以本行系統判定為網路消費為準),不包含電話、傳真及授權自動扣帳等交易方式。
※ 當期帳單已適用現金回饋之網路一般消費不再給予紅利點數回饋,僅超過當期帳單現金回饋上限之網路一般消費金額享NT$25回饋1點紅利。 |
範例 |
小華帳單新增一般消費為NT$15,000(商店已請款入帳),其中網路消費為NT$12,000,一般消費(不含網路消費)為NT$3,000,回饋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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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活動正附卡合併計算。正卡持卡人若持有本行兩張以上i網購生活卡,以身分證字號歸戶合併計算金額,申辦電子帳單者每期帳單回饋上限NT$250,未申辦電子帳單者每期帳單回饋上限NT$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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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活動所稱之「一般消費」,係依本行公告之「華南銀行信用卡/簽帳卡一般消費定義」為準。
- 網路消費之定義係指該筆刷卡金額須為一般消費且透過手機、電腦或平板以網際網路方式刷卡付款(限以本行系統判定為網路消費為準),不包含電話、傳真及授權自動扣帳等交易方式。
- 當期帳單新增一般消費視特商店請款入帳日為基準,若因商店較晚請款或因結帳日及入帳日遇假日順延(變動)等因素致分列於不同月份帳單,以實際請款入帳日期為準。
- 若為分期付款交易,以該筆分期付款交易之授權總金額計算;若為國外消費款係以國際信用卡組織於匯率換算後入帳至持卡人帳單上之新臺幣為準;若為紅利折抵交易,以紅利折抵後實際交易金額計算,當月產生退貨交易,將視為消費金額之減項。
- 各筆符合回饋資格之交易金額合計後再乘以現金回饋比例,現金回饋係計算至新臺幣元為止,小數點第一位無條件捨去,回饋之金額將直接撥入次期信用卡帳戶抵扣消費帳款;紅利點數計算至整數為止,小數點第一位無條件捨去。
- 當期帳單已適用現金回饋之網路一般消費不再給予紅利點數回饋,僅超過當期帳單現金回饋上限之網路一般消費金額享NT$25回饋1點紅利。
- 持卡人因任何理由買受刷卡之商品或因簽帳爭議或其他原因而消費退款(含退稅)者,經本行確認後,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現金回饋金額則應扣回並將列示為當期之應繳金額。
- 活動期間至回饋前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本行將取消回饋資格及終止本優惠權益。
- 信用卡遭強制停用、申請停用、停卡、取消交易、掛失不補發或到期不續卡。但附卡有前開任一情事,而正卡仍為有效卡者不在此限。
- 非持卡人本人刷卡交易(如遺失被竊、偽卡交易)。
- 有延滯繳款或未繳納或有信用卡約定條款所列喪失期限利益等情事。
- 有違反本行信用卡相關約定條款或刷卡消費後辦理退款者。
- 本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是否涉嫌人為操作,對於蓄意偽造、異常多筆交易、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方式意圖,或持卡人係特約商店負責人、員工、或其他共謀之人收受客戶買受商品或服務之價款後自行刷卡,本行保有取消回饋資格之權利。
- 本活動如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本行之事由,本行保留本活動之修改、變更、取消或暫停之權利,更動之活動時間與內容方式,以本行信用卡網站公布者為準。
一般消費紅利2倍
活動期間 |
111年1月1日~111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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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內容 |
i網購生活卡當期帳單新增一般消費(不含網路消費)達NT$1,000(含)以上,新增一般消費(不含網路消費)可獲得2倍紅利回饋(含原1倍),每期帳單紅利回饋上限3,000點。 |
- 本活動正附卡合併計算,所稱之「一般消費」,係依本行公告之「華南銀行信用卡/簽帳卡一般消費定義」為準。
- 網路消費之定義係指該筆刷卡金額須為一般消費且透過手機、電腦或平板以網際網路方式刷卡付款(限以本行系統判定為網路消費為準),不包含電話、傳真及授權自動扣帳等交易方式。
- 當期帳單新增一般消費視特商店請款入帳日為基準,若因商店較晚請款或因結帳日及入帳日遇假日順延(變動)等因素致分列於不同月份帳單,以實際請款入帳日期為準。紅利點數計算至整數為止,小數點第一位無條件捨去。
- 若為分期付款交易,以該筆分期付款交易之授權總金額計算;若為國外消費款係以國際信用卡組織於匯率換算後入帳至持卡人帳單上之新臺幣為準;若為紅利折抵交易,以紅利折抵後實際交易金額計算,當月產生退貨交易,將視為消費金額之減項。
- 持卡人因任何理由買受刷卡之商品或因簽帳爭議或其他原因而消費退款者(含退稅),經本行確認後,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紅利回饋則應扣回。
- 活動期間至回饋前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本行將取消回饋資格及終止本優惠權益。
(1) 信用卡遭強制停用、申請停用、停卡、取消交易、掛失不補發或到期不續卡。但附卡有前開任一情事,而正卡仍為有效卡者不在此限。
(2) 非持卡人本人刷卡交易(如遺失被竊、偽卡交易)。
(3) 有延滯繳款或未繳納或有信用卡約定條款所列喪失期限利益等情事。
(4) 有違反本行信用卡相關約定條款或刷卡消費後辦理退款者。 - 本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是否涉嫌人為操作,對於蓄意偽造、異常多筆交易、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方式意圖,或持卡人係特約商店負責人、員工、或其他共謀之人收受客戶買受商品或服務之價款後自行刷卡,本行保有取消回饋資格之權利
- 本活動如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本行之事由,本行保留本活動之修改、變更、取消或暫停之權利,更動之活動時間與內容方式,以本行網站(www.hncb.com.tw)公布者為準
單筆3000元以上3期分期0利率
活動期間 |
111年1月1日~111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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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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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優惠專案之分期金額仍可享紅利點數/現金回饋。
- 分期專案之還款方式為申請金額按每一月為一期,分3期平均攤還,未能整除之金額併入首期繳納;每期分期之本金列入當期帳單最低應繳金額,且不得動用循環信用。
- 非分期之交易若使用循環信用方式繳款,應依信用卡約定條款計收循環信用利息。
- 持卡人完成設定並經本行核准後,自完成設定日起至活動結束日止,以實際刷卡消費日期為準,凡指定卡片單筆消費金額達NT$3,000(含)以上,實際簽帳金額依商店請款金額為準,該筆消費於廠商請款入帳時即依持卡人設定之分期期數進行分期入帳,若為國外消費款係以國際信用卡組織於匯率換算後入帳至持卡人帳單上之新臺幣為準;若紅利折抵之消費,依折抵後之實際刷卡金額計算。
- 本活動所稱之「一般消費」,係依本行公告之「華南銀行信用卡/簽帳卡一般消費定義」為準。
- 若指定卡片因有效期間屆滿或損壞、遺失、遭竊等原因而由本行補發或換發新卡,該換發之新卡繼續保留分期功能。
- 分期功能核准設定後,持卡人可致電本行客服專線(02)2181-0101終止分期功能;持卡人終止分期功能後,自完成終止日當日起之刷卡交易則不適用分期功能。
- 持卡人若於分期還款期間內有停卡、逾期繳款或其他違反信用卡約定條款之情事,則所有未償還之分期本金餘額將視為全部到期,全部列入下期之信用卡帳單之應繳金額。
- 持卡人按月繳付信用卡帳款,如有溢繳情形時,該溢繳之金額將列入次期信用卡帳單抵付下期帳單之應繳款項,不會提前抵沖本專案未到期之帳款分期本金餘額。
- 本活動如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本行之事由,本行保留本活動之修改、變更、取消或暫停之權利,更動之活動時間與內容方式,以本行信用卡網站公布者為準。
申購基金網購加碼1%回饋
活動期間 |
111年7月1日~111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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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內容 |
活動對象於活動期間內使用本行「信用卡電子帳單」(含新申辦及既有已申辦者),且當期帳單以「i網購生活卡」成功扣繳本行定期定額基金,當期網購消費額外加碼1%現金回饋,每期帳單回饋上限100元。 |
- 信用卡電子帳單申請方式:請詳見本行官網信用卡專區。
- 現金回饋以身分證字號歸戶計算,每期帳單正、附卡消費合併,現金回饋上限350元【含原網購消費回饋(限使用電子帳單者)上限250元+活動加碼上限100元=350元】,將回饋至正卡持卡人信用卡帳單,回饋金額將自動折抵次期帳單信用卡之新增消費款(不得要求退還、轉讓、折抵現金或更換其他商品或優惠)。
- 活動對象若於當期帳單結帳前取消使用本行「信用卡電子帳單」,將無法享有本活動加碼回饋。
- 本活動所稱之「網購消費」,係指該筆刷卡金額須為一般消費,且透過線上刷卡付款並即時取得授權消費(限以本行系統判定為網購消費為準),不包含台灣Pay、電話、傳真及授權自動扣帳等交易方式,且不包含i網購生活卡指定通路之消費;並依本行公告之「華南銀行信用卡/簽帳卡一般消費定義」為準。
- 當期帳單已適用現金回饋之網購消費不再給予紅利點數回饋,僅超過當期帳單現金回饋上限之網購消費金額享25元回饋1點紅利。
- 各筆符合回饋資格之交易金額(分期付款交易以總金額計算)合計後再乘以現金回饋比例,現金回饋係計算至新臺幣元為止,小數點第一位無條件捨去,回饋之金額將直接撥入次期信用卡帳戶抵扣消費帳款;紅利點數計算至整數為止,小數點第一位無條件捨去。
- 當期帳單新增一般消費視特約商店請款入帳日為基準,若因商店較晚請款或因結帳日及入帳日遇假日順延(變動)等因素致分列於不同月份帳單,以實際請款入帳日期為準。
- 若為分期付款交易,以該筆分期付款交易之授權總金額計算;若為國外消費款係以國際信用卡組織於匯率換算後入帳至持卡人帳單上之新臺幣為準;若為紅利折抵交易,以紅利折抵後實際交易金額計算,當月產生退貨交易,將視為消費金額之減項。
- 持卡人若於分期還款期間內有停卡、逾期繳款或其他違反信用卡約定條款之情事,則所有未償還之分期本金餘額將視為全部到期,全部列入下期之信用卡帳單之應繳金額。
- 持卡人因任何理由買受刷卡之商品或因簽帳爭議或其他原因而消費退款(含退稅)者,經本行確認後,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現金(紅利)回饋本行將逕行扣回,並列示於次期信用卡帳單。
- 本活動回饋金額入帳後,如活動對象停卡致名下無任何一張本行信用卡,帳上剩餘之現金回饋將立即自動失效,本行不另行通知。
- 回饋前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本行將取消回饋資格及終止本優惠權益:
- 信用卡遭強制停用、申請停用、停卡、取消交易、掛失不補發或到期不續卡。但附卡有前開任一情事,而正卡仍為有效卡者不在此限。
- 非持卡人本人刷卡交易(如遺失被竊、偽卡交易)。
- 延滯繳款或未繳納或有信用卡約定條款所列喪失期限利益等情事。
- 有違反本行信用卡相關約定條款或刷卡消費後辦理退款者。
- 本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是否涉嫌人為操作,對於蓄意偽造、異常多筆交易、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方式意圖,或持卡人係特約商店負責人、員工、或其他共謀之人收受客戶買受商品或服務之價款後自行刷卡,本行保有取消回饋資格之權利。
- 本活動如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本行之事由,本行保留本活動之修改、變更、取消或暫停之權利,更動之活動時間與內容方式,以本行官網信用卡專區公布者為準。
- 本活動相關內容如有疑問,請洽本行24小時客戶服務中心(02)2181-0101。
自動授扣網購加碼1%回饋
活動期間 |
111年7月1日~111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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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內容 |
活動期間內使用本行「信用卡電子帳單」(含新申辦及既有已申辦者),且前期帳單已由正卡持卡人自動授權扣帳成功者(扣足最低應繳金額或全額扣繳)或當期帳單扣繳公用事業,當期網購消費額外加碼1%現金回饋,每期帳單回饋上限新臺幣100元。 111年度更新之權益首次回饋訂於111年2月底前進行。 |
- 信用卡電子帳單申請方式:請詳見本行官網信用卡專區(信用卡電子帳單及自動扣繳說明)。
- 現金回饋以身分證字號歸戶計算,每期帳單正、附卡消費合併計算,現金回饋上限新臺幣(下同)350元【含原網購消費回饋(限使用電子帳單者)上限250元+活動加碼上限100元=350元】,將回饋至正卡持卡人信用卡帳單,回饋金額將自動折抵次期帳單信用卡之新增消費款(不得要求退還、轉讓、折抵現金或更換其他商品或優惠)。
- 活動對象若於當期帳單結帳前取消使用本行「信用卡電子帳單」,將無法享有本活動加碼回饋。
- 本活動所稱之「一般消費」,係依本行公告之「華南銀行信用卡/簽帳卡一般消費定義」為準。
- 本活動所稱之「網購消費」,係指該筆刷卡金額須為一般消費,且透過線上刷卡付款並即時取得授權消費(限以本行系統判定為網購消費為準),不包含台灣Pay、電話、傳真及授權自動扣帳等交易方式,且不包含i網購生活卡指定通路之消費。
- 當期帳單已適用現金回饋之網購消費不再給予紅利點數回饋,僅超過當期帳單現金回饋上限之網購消費金額享25元回饋1點紅利。
- 各筆符合回饋資格之交易金額(分期付款交易以總金額計算)合計後再乘以現金回饋比例,現金回饋係計算至新臺幣元為止,小數點第一位無條件捨去,回饋之金額將直接撥入次期信用卡帳戶抵扣消費帳款;紅利點數計算至整數為止,小數點第一位無條件捨去。
- 當期帳單新增一般消費視特約商店請款入帳日為基準,若因商店較晚請款或因結帳日及入帳日遇假日順延(變動)等因素致分列於不同月份帳單,以實際請款入帳日期為準。
- 若為分期付款交易,以該筆分期付款交易之授權總金額計算;若為國外消費款係以國際信用卡組織於匯率換算後入帳至持卡人帳單上之新臺幣為準;若為紅利折抵交易,以紅利折抵後實際交易金額計算,當月產生退貨交易,將視為消費金額之減項。
- 持卡人若於分期還款期間內有停卡、逾期繳款或其他違反信用卡約定條款之情事,則所有未償還之分期本金餘額將視為全部到期,全部列入下期之信用卡帳單之應繳金額。
- 持卡人因任何理由買受刷卡之商品或因簽帳爭議或其他原因而消費退款(含退稅)者,經本行確認後,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現金(紅利)回饋本行將逕行扣回,並列示於次期信用卡帳單。
- 本活動回饋金額入帳後,如活動對象停卡致名下無任何一張本行信用卡,帳上剩餘之現金回饋將立即自動失效,本行不另行通知。
- 回饋前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本行將取消回饋資格及終止本優惠權益:
- 信用卡遭強制停用、申請停用、停卡、取消交易、掛失不補發或到期不續卡。但附卡有前開任一情事,而正卡仍為有效卡者不在此限。
- 非持卡人本人刷卡交易(如遺失被竊、偽卡交易)。
- 有延滯繳款或未繳納或有信用卡約定條款所列喪失期限利益等情事。
- 有違反本行信用卡相關約定條款或刷卡消費後辦理退款者。
- 本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是否涉嫌人為操作,對於蓄意偽造、異常多筆交易、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方式意圖,或持卡人係特約商店負責人、員工、或其他共謀之人收受客戶買受商品或服務之價款後自行刷卡,本行保有取消回饋資格之權利。
- 本活動如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本行之事由,本行保留本活動之修改、變更、取消或暫停之權利,更動之活動時間與內容方式,以本行官網信用卡專區公布者為準。
- 本活動相關內容如有疑問,請洽本行24小時客戶服務中心(02)2181-0101。
指定通路享8%回饋
活動期間 |
111年7月1日~111年12月31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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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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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用卡電子帳單申請方式:請詳見本行官網信用卡專區。
- 現金回饋以身分證字號歸戶計算,每期帳單正、附卡消費合併,現金回饋上限新臺幣(下同)200元(於指定通路之消費恕不再享有原網購消費2.5%、5%現金回饋及紅利回饋,每期帳單消費金額超出回饋上限部分亦同)。
- 活動對象若於當期帳單結帳前取消使用本行「信用卡電子帳單」,將無法享有本活動加碼回饋。
- 本活動所稱之「網購消費及指定通路」,係指該筆刷卡金額須為一般消費,且透過線上刷卡付款並即時取得授權消費(限以本行系統判定為網購消費為準),不包含台灣Pay、電話、傳真及授權自動扣帳等交易方式;並依本行公告之「華南銀行信用卡/簽帳卡一般消費定義」為準。
- 各筆符合回饋資格之交易金額(分期付款交易以總金額計算)合計後再乘以現金回饋比例,現金回饋係計算至新臺幣元為止,小數點第一位無條件捨去,回饋之金額將直接撥入次期信用卡帳戶抵扣消費帳款;紅利點數計算至整數為止,小數點第一位無條件捨去。
- 當期帳單新增一般消費視特約商店請款入帳日為基準,若因商店較晚請款或因結帳日及入帳日遇假日順延(變動)等因素致分列於不同月份帳單,以實際請款入帳日期為準。
- 若為分期付款交易,以該筆分期付款交易之授權總金額計算;若為國外消費款係以國際信用卡組織於匯率換算後入帳至持卡人帳單上之新臺幣為準;若為紅利折抵交易,以紅利折抵後實際交易金額計算,當月產生退貨交易,將視為消費金額之減項。
- 持卡人若於分期還款期間內有停卡、逾期繳款或其他違反信用卡約定條款之情事,則所有未償還之分期本金餘額將視為全部到期,全部列入下期之信用卡帳單之應繳金額。
- 持卡人因任何理由買受刷卡之商品或因簽帳爭議或其他原因而消費退款(含退稅)者,經本行確認後,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現金(紅利)回饋本行將逕行扣回,並列示於次期信用卡帳單。
- 本活動回饋金額入帳後,如活動對象停卡致名下無任何一張本行信用卡,帳上剩餘之現金回饋將立即自動失效,本行不另行通知。
- 回饋前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本行將取消回饋資格及終止本優惠權益:
- 信用卡遭強制停用、申請停用、停卡、取消交易、掛失不補發或到期不續卡。但附卡有前開任一情事,而正卡仍為有效卡者不在此限。
- 非持卡人本人刷卡交易(如遺失被竊、偽卡交易)。
- 有延滯繳款或未繳納或有信用卡約定條款所列喪失期限利益等情事。
- 有違反本行信用卡相關約定條款或刷卡消費後辦理退款者。
- 本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是否涉嫌人為操作,對於蓄意偽造、異常多筆交易、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方式意圖,或持卡人係特約商店負責人、員工、或其他共謀之人收受客戶買受商品或服務之價款後自行刷卡,本行保有取消回饋資格之權利。
- 本活動如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本行之事由,本行保留本活動之修改、變更、取消或暫停之權利,更動之活動時間與內容方式,以本行官網信用卡專區公布者為準。
- 本活動相關內容如有疑問,請洽本行24小時客戶服務中心(02)218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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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慎理財.信用至上
信用卡一般消費暨預借現金適用之循環信用年利率:5.36%~15%,循環利率之基準日為107年5月1日。
預借現金手續費:每筆預借現金金額X3.5%+NT$100。其他相關費率依本行網站公告。
客戶服務專線:(02)2181-0101.0800-487-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