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ch+富家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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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新戶首刷禮
活動期間 |
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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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內容 |
申辦Rich+富家卡之理財新戶於核卡後60天內累積一般消費金額達NT$3,000,回饋儲蓄點數688點。 ※理財新戶定義為正卡持卡人信用卡核卡日前24個月未有理財交易且111年12月底未有理財餘額者(理財包含基金、保險及外國債)。
※儲蓄點數期限規則:累積之儲蓄點數以半年為一計算週期,將於每年6月30日及12月31日清算持卡人半年期間之前所累積而未兌換的儲蓄點數。例如:於112年6月(含)以前帳單所累積之點數,最遲於112年12 月31 日前使用完畢,否則點數將自動失效;有動用儲蓄點數清算日期將再自動展延半年。 |
- 本活動限於112年12月31日前申請(以本行收件日為準)並於113年1月15日前核卡之持卡人始得享有。
- 理財新戶定義為信用卡核卡日前24個月未有理財交易且111年12月底未有理財餘額者(理財包含基金、保險及外國債)。正、附卡之消費合併計算,每位正卡持卡人限回饋一份理財新戶首刷禮。
- 符合滿額禮兌換資格之持卡人,本行將於符合資格後之次月,透過帳單列示持卡人所獲得之儲蓄點數,本期所累積之儲蓄點數將於次期帳單進行折抵,儲蓄點數需正卡持卡人前月有新增本行理財商品,包括基金、保險、外國債等始具備折抵資格,具資格者儲蓄點數將自動折抵Rich+富家卡之新增帳單金額;若前月未有新增本行理財商品,儲蓄點數將保留並持續累積,累積之儲蓄點數以半年為一計算週期,將於每年6月30日及12月31日清算持卡人半年期間之前所累積而未折抵的儲蓄點數,一旦超過有效期限,將會立即失效且無法復原。
- 舉例說明:
小明帳單結帳週期為每月17日,5月份帳單(4/18~5/17消費)結算獲得500點儲蓄點數,可折抵6月份帳單之消費金額。儲蓄點數折抵條件為(1)前月使用RICH+富家卡定期定額扣基金(不含貨幣型,含智能理財『好基智』)、(2)前月單筆申購基金(不含貨幣型,含智能理財『好基智』)、(3) 新申購本行代理壽險公司之人壽險(不含房貸壽險)、健康險或年金險,核保日於近三個月內且未有保單契約撤銷之情事(限首期,持卡人需為要保人;後續如有保險契約撤銷之情事,將扣回已折抵之儲蓄點數)、(4)近3個月新申購外國債。小明於5月(5/1~5/31)有購買一筆基金,則小明已具備使用儲蓄點數資格,將自動折抵Rich+富家卡6月新增之帳單金額。若小明帳上仍有儲蓄點數,如於112年6月(含)以前帳單所累積之點數,最遲於112年12 月31 日前使用完畢,否則點數將自動失效;有動用儲蓄點數清算日期將再自動展延半年。
- Rich+富家卡每期新增帳單金額折抵規則為優先以所累積之現金回饋折抵,若帳單金額未折抵完畢再以儲蓄點數折抵。
- 本活動所稱之「一般消費」,係依本行公告之「華南銀行信用卡/簽帳卡一般消費定義」為準。
- 本活動消費金額若為分期付款交易,以該筆分期付款交易之授權總金額計算可得之回饋;若為紅利折抵交易,以紅利折抵後實際交易金額計算,當月產生退貨交易,將視為消費金額之減項;消費金額若為國外交易係按信用卡國際組織依約所列之結匯日匯率換算為新臺幣幣值。
- 持卡人如因消費退款(含退稅)、因任何理由退還以信用卡刷卡消費取得之商品或服務、保單契約撤銷或因簽帳爭議或其他原因而消費退款者,經本行確認後,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儲蓄點數,將予以收回,若儲蓄點數已折抵完無法收回,本行將向持卡人收取儲蓄點數等值之金額,並列示為應繳金額。
- 活動期間至回饋前,持卡人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本行將取消回饋及參加活動資格。
- 信用卡遭強制停用、申請停用、停卡、取消交易、掛失不補發或到期不續卡。但附卡有前開任一情事,而正卡仍為有效卡者不在此限。
- 非持卡人本人刷卡交易(如遺失被竊、偽卡交易)。
- 有延滯繳款或未繳納或有信用卡約定條款所列喪失期限利益等情事。
- 有違反本行信用卡相關約定條款。
- 本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是否涉嫌人為操作,對於蓄意偽造、異常多筆交易、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方式意圖,或持卡人係特約商店負責人、員工、或其他共謀之人收受客戶買受商品或服務之價款後自行刷卡,本行保有取消回饋資格之權利。
- Rich+富家卡恕不適用「華南銀行信用卡紅利積點回饋活動辦法」
- 本活動如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本行之事由,本行保留本活動之修改、變更、取消或暫停之權利,以本行網站信用卡專區公布者為準。
電子票證優惠
安養信託客戶一般消費加碼1%
活動期間 |
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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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內容 |
活動期間本行安養信託客戶持富家卡一般消費加碼享1%現金回饋,每期帳單回饋上限100元! |
- 本活動正、附卡合併計算,統一回饋正卡持卡人。
- 本活動之安養信託客戶加碼回饋資格係指本行守護一生安養信託、安養愉生傳承信託、身心障礙安養信託、預開型安養信託、退休安養信託之委託人申辦富家卡正卡始適用。
- 本活動所稱之「一般消費」,係依本行公告之「華南銀行信用卡/簽帳卡一般消費定義」為準。
- 活動消費金額若為分期付款交易,以該筆分期付款交易之授權總金額計算可得之回饋;若為紅利折抵交易,以紅利折抵後實際交易金額計算,當月產生退貨交易,將視為消費金額之減項;消費金額若為國外交易係按信用卡國際組織依約所列之結匯日匯率換算為新臺幣幣值。
- 各筆符合回饋資格之交易金額合計後再乘以現金回饋比例,現金回饋係計算至新臺幣元為止,小數點第一位無條件捨去,回饋之金額將直接撥入次期信用卡帳戶抵扣消費帳款。
- 持卡人依本活動所累積現金回饋僅限折抵Rich+富家卡之新增消費,且現金回饋一經折抵,不可要求撤回或取消折抵。
- 持卡人就所累積之現金回饋不得申請退至銀行帳戶及要求折抵其他帳款,亦無法折換現金、其他利益或轉讓予他人。
- 持卡人如因消費退款(含退稅)、因任何理由退還以信用卡刷卡消費取得之商品或服務、保單契約撤銷或因簽帳爭議或其他原因而消費退款者,經本行確認後,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現金回饋,將依持卡人退還款項之金額,依現金回饋比例予以扣除;若持卡人帳戶內之回饋金額不足或已全數折抵完畢,本行將向持卡人收取不足之現金回饋金額,並列示為應繳金額。
- 持卡人未折抵完畢之現金回饋可繼續累積計算。活動期間至回饋前,Rich+富家卡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本行將立即取消現金回饋活動之資格,持卡人已取得但尚未折抵之現金回饋亦將同時失效。
- 信用卡遭強制停用、申請停用、停卡、取消交易、掛失不補發或到期不續卡。
- 非持卡人本人刷卡交易(如遺失被竊、偽卡交易)。
- 有延滯繳款或未繳納或有信用卡約定條款所列喪失期限利益等情事。
- 有違反本行信用卡相關約定條款。
- 持卡人以刷卡消費累積之現金回饋,依相關稅法規定,並不屬於持卡人之所得,本行將不代持卡人扣取任何稅款。
- 本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是否涉嫌人為操作,對於蓄意偽造、異常多筆交易、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方式意圖,或持卡人係特約商店負責人、員工、或其他共謀之人收受客戶買受商品或服務之價款後自行刷卡,本行保有取消回饋資格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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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消費現金回饋
活動期間 |
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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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內容 |
當期新增一般消費,可享國內消費1%、海外消費2%之現金回饋,讓您刷越多,回饋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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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活動正附卡合併計算,持卡人所累積之現金回饋以每期帳單列示為準,回饋金將自動折抵次期帳單Rich+富家卡之新增消費款,若次期帳單Rich+富家卡無新增消費款,未折抵之回饋金使用期限為12個月,超過12個月未抵用完畢則回饋金歸零。
- Rich+富家卡每期新增帳單金額折抵規則為優先以所累積之現金回饋折抵,若帳單金額未折抵完畢再以儲蓄點數折抵。
- 本活動所稱之「一般消費」,係依本行公告之「華南銀行信用卡/簽帳卡一般消費定義」為準。
- 活動消費金額若為分期付款交易,以該筆分期付款交易之授權總金額計算可得之回饋;若為紅利折抵交易,以紅利折抵後實際交易金額計算,當月產生退貨交易,將視為消費金額之減項;消費金額若為國外交易係按信用卡國際組織依約所列之結匯日匯率換算為新臺幣幣值。
- 各筆符合回饋資格之交易金額合計後再乘以現金回饋比例,現金回饋係計算至新臺幣元為止,小數點第一位無條件捨去,回饋之金額將直接撥入次期信用卡帳戶抵扣消費帳款。
- 持卡人依本活動所累積現金回饋僅限折抵Rich+富家卡之新增消費,且現金回饋一經折抵,不可要求撤回或取消折抵。
- 持卡人就所累積之現金回饋不得申請退至銀行帳戶及要求折抵其他帳款,亦無法折換現金、其他利益或轉讓予他人。
- 持卡人如因消費退款(含退稅)、因任何理由退還以信用卡刷卡消費取得之商品或服務、保單契約撤銷或因簽帳爭議或其他原因而消費退款者,經本行確認後,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現金回饋,將依持卡人退還款項之金額,依現金回饋比例予以扣除;若持卡人帳戶內之回饋金額不足或已全數折抵完畢,本行將向持卡人收取不足之現金回饋金額,並列示為應繳金額。
- 持卡人未折抵完畢之現金回饋可繼續累積計算。活動期間至回饋前,Rich+富家卡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本行將立即取消現金回饋活動之資格,持卡人已取得但尚未折抵之現金回饋亦將同時失效。
- 信用卡遭強制停用、申請停用、停卡、取消交易、掛失不補發或到期不續卡。
- 非持卡人本人刷卡交易(如遺失被竊、偽卡交易)。
- 有延滯繳款或未繳納或有信用卡約定條款所列喪失期限利益等情事。
- 有違反本行信用卡相關約定條款。
- 持卡人以刷卡消費累積之現金回饋,依相關稅法規定,並不屬於持卡人之所得,本行將不代持卡人扣取任何稅款。
- 本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是否涉嫌人為操作,對於蓄意偽造、異常多筆交易、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方式意圖,或持卡人係特約商店負責人、員工、或其他共謀之人收受客戶買受商品或服務之價款後自行刷卡,本行保有取消回饋資格之權利。
- Rich+富家卡恕不適用「華南銀行信用卡紅利積點回饋活動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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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h+富家卡升等條件
活動期間 |
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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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內容 |
升等制度
降等制度
※升等條件之「首次申辦Rich+富家卡不在此限」:係指Rich+富家卡卡友首次辦卡後6個月內,升等不檢核基本條件之儲蓄點數使用次數。 |
- 持卡人升等每月帳單週期檢核一次,若符合升等條件則可升等至所屬等級,次期起消費依該等級之回饋權益條件獲得回饋;降等每半年檢核一次,若無法達成條件,客戶將會被降級至所屬等級,次期起消費依該等級之回饋權益條件獲得回饋。
- 每次升等可享有該等級之權益維持半年,等級期限到期將再重新評估,未達該等級資格者將不再享有原等級之權益,轉為享有經判定後之所屬等級之權益。
- 大富家升等條件之信用卡一般消費簽帳總額統計係依持卡人所屬等級到期近3期帳單一般消費簽帳金額累計為準。本活動所稱之「一般消費」,係依本行公告之「華南銀行信用卡/簽帳卡一般消費定義」為準。
- 領航會員—獨享家資格請參閱本行財富管理網站公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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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蓄點數最高3%回饋
活動期間 |
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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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內容 |
當月新增一般消費,可享1%~3%儲蓄點數回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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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活動正附卡合併計算,持卡人所累積之儲蓄點數回饋以每期帳單列示為準,本期所累積之儲蓄點數將於次期帳單進行折抵,儲蓄點數需正卡持卡人前月有新增本行理財商品,包括基金、保險、外國債等始具備折抵資格,具資格者儲蓄點數將自動折抵Rich+富家卡之新增帳單金額;若前月未有新增本行理財商品,儲蓄點數將保留並持續累積,累積之儲蓄點數以半年為一計算週期,將於每年6月30日及12月31日清算持卡人半年期間之前所累積而未折抵的儲蓄點數,一旦超過有效期限,將會立即失效且無法復原。
- 舉例說明:
小明帳單結帳週期為每月17日,5月份帳單(4/18~5/17消費)結算獲得500點儲蓄點數,可折抵6月份帳單之消費金額。儲蓄點數折抵條件為(1)前月使用RICH+富家卡定期定額扣基金(不含貨幣型,含智能理財『好基智』)、(2)前月單筆申購基金(不含貨幣型,含智能理財『好基智』)、(3) 新申購本行代理壽險公司之人壽險(不含房貸壽險)、健康險或年金險,核保日於近三個月內且未有保單契約撤銷之情事(限首期,持卡人需為要保人;後續如有保險契約撤銷之情事,將扣回已折抵之儲蓄點數)、(4)近3個月新申購外國債。小明於5月(5/1~5/31)有購買一筆基金,則小明已具備使用儲蓄點數資格,將自動折抵Rich+富家卡6月新增之帳單金額,若小明帳上仍有儲蓄點數,如於111年6月(含)以前帳單所累積之點數,最遲於111年12 月31 日前使用完畢,否則點數將自動失效;有動用儲蓄點數清算日期將再自動展延半年。
- Rich+富家卡每期新增帳單金額折抵規則為優先以所累積之現金回饋折抵,若帳單金額未折抵完畢再以儲蓄點數折抵。
- 本活動所稱之「一般消費」,係依本行公告之「華南銀行信用卡/簽帳卡一般消費定義」為準。
- 本活動消費金額若為分期付款交易,以該筆分期付款交易之授權總金額計算可得之回饋;若為紅利折抵交易,以紅利折抵後實際交易金額計算,當月產生退貨交易,將視為消費金額之減項;消費金額若為國外交易係按信用卡國際組織依約所列之結匯日匯率換算為新臺幣幣值。
- 各筆符合回饋資格之交易金額合計後再乘以儲蓄點數回饋比例,儲蓄點數計算至整數為止,小數點第一位無條件捨去。
- 持卡人依本活動所累積儲蓄點數回饋僅限折抵Rich+富家卡之新增消費金額,且儲蓄點數一經折抵,不可要求撤回或取消折抵。
- 持卡人就所累積之儲蓄點數回饋不得申請退至銀行帳戶及要求折抵其他帳款,亦無法折換現金、其他利益或轉讓予他人。
- 持卡人如因消費退款(含退稅)、因任何理由退還以信用卡刷卡消費取得之商品或服務、保單契約撤銷或因簽帳爭議或其他原因而消費退款者,經本行確認後,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儲蓄點數回饋,將依持卡人退還款項之金額,依儲蓄點數回饋比例予以扣除;若持卡人帳戶內之儲蓄點數不足或已全數折抵完畢,本行將向持卡人收取不足之儲蓄點數等值金額,並列示為應繳金額。
- 持卡人未折抵完畢之儲蓄回饋可繼續累積計算。活動期間至回饋前,Rich+富家卡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本行將立即取消儲蓄點數回饋活動之資格,持卡人已取得但尚未折抵之儲蓄點數亦將同時失效。
- 信用卡遭強制停用、申請停用、停卡、取消交易、掛失不補發或到期不續卡。
- 非持卡人本人刷卡交易(如遺失被竊、偽卡交易)。
- 有延滯繳款或未繳納或有信用卡約定條款所列喪失期限利益等情事。
- 有違反本行信用卡相關約定條款。
- 持卡人以刷卡消費累積之儲蓄點數回饋,依相關稅法規定,並不屬於持卡人之所得,本行將不代持卡人扣取任何稅款。
- 本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是否涉嫌人為操作,對於蓄意偽造、異常多筆交易、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方式意圖,或持卡人係特約商店負責人、員工、或其他共謀之人收受客戶買受商品或服務之價款後自行刷卡,本行保有取消回饋資格之權利。
- Rich+富家卡恕不適用「華南銀行信用卡紅利積點回饋活動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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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通路(醫療及教育)消費1%儲蓄點數回饋
活動期間 |
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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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內容 |
Rich+富家卡指定通路儲蓄點數回饋,於指定通路刷卡消費享1%儲蓄點數回饋,當期帳單回饋上限300點儲蓄點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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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活動正附卡合併計算,持卡人所累積之儲蓄點數回饋以每期帳單列示為準,本期所累積之儲蓄點數將於次期帳單進行折抵,儲蓄點數需正卡持卡人前月有新增本行理財商品,包括基金、保險、外國債等始具備折抵資格,具資格者儲蓄點數將自動折抵Rich+富家卡之新增帳單金額;若前月未有新增本行理財商品,儲蓄點數將保留並持續累積,累積之儲蓄點數以半年為一計算週期,將於每年6月30日及12月31日清算持卡人半年期間之前所累積而未折抵的儲蓄點數,一旦超過有效期限,將會立即失效且無法復原。
- 舉例說明:
小明帳單結帳週期為每月17日,5月份帳單(4/18~5/17消費)結算獲得500點儲蓄點數,可折抵6月份帳單之消費金額。儲蓄點數折抵條件為(1)前月使用RICH+富家卡定期定額扣基金(不含貨幣型,含智能理財『好基智』)、(2)前月單筆申購基金(不含貨幣型,含智能理財『好基智』)、(3) 新申購本行代理壽險公司之人壽險(不含房貸壽險)、健康險或年金險,核保日於近三個月內且未有保單契約撤銷之情事(限首期,持卡人需為要保人;後續如有保險契約撤銷之情事,將扣回已折抵之儲蓄點數)、(4)近3個月新申購外國債。小明於5月(5/1~5/31)有購買一筆基金,則小明已具備使用儲蓄點數資格,將自動折抵Rich+富家卡6月新增之帳單金額,若小明帳上仍有儲蓄點數,如於112年6月(含)以前帳單所累積之點數,最遲於112年12 月31 日前使用完畢,否則點數將自動失效;有動用儲蓄點數清算日期將再自動展延半年。
- Rich+富家卡每期新增帳單金額折抵規則為優先以所累積之現金回饋折抵,若帳單金額未折抵完畢再以儲蓄點數折抵。
- 本活動所稱之「一般消費」,係依本行公告之「華南銀行信用卡/簽帳卡一般消費定義」為準。
- 回饋僅限於指定通路,包括醫療(醫院/診所)、學費之刷卡消費始可享有。指定通路之定義係指刷卡機之特約商店代號歸屬為指定通路者。若因該通路之特約商店代號未登記歸屬為指定通路商店,將無法給予1%儲蓄點數回饋。惟持卡人確於指定通路之消費未列入計算回饋,持卡人可備妥發票與簽單撥打本行客服專線(02)2181-0101辦理。指定通路之回饋無法與一般消費儲蓄點數回饋同時享有,若同時符合回饋條件,將以一般消費儲蓄點數回饋為準。
- 本活動消費金額若為分期付款交易,以該筆分期付款交易之授權總金額計算可得之回饋;若為紅利折抵交易,以紅利折抵後實際交易金額計算,當月產生退貨交易,將視為消費金額之減項;消費金額若為國外交易係按信用卡國際組織依約所列之結匯日匯率換算為新臺幣幣值。
- 各筆符合回饋資格之交易金額合計後再乘以儲蓄點數回饋比例,儲蓄點數計算至整數為止,小數點第一位無條件捨去。
- 持卡人依本活動所累積儲蓄點數回饋僅限折抵Rich+富家卡之新增消費金額,且儲蓄點數一經折抵,不可要求撤回或取消折抵。
- 持卡人就所累積之儲蓄點數回饋不得申請退至銀行帳戶及要求折抵其他帳款,亦無法折換現金、其他利益或轉讓予他人。
- 持卡人如因消費退款(含退稅)、因任何理由退還以信用卡刷卡消費取得之商品或服務、保單契約撤銷或因簽帳爭議或其他原因而消費退款者,經本行確認後,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儲蓄點數回饋,將依持卡人退還款項之金額,依儲蓄點數回饋比例予以扣除;若持卡人帳戶內之儲蓄點數不足或已全數折抵完畢,本行將向持卡人收取不足之儲蓄點數等值金額,並列示為應繳金額。
- 持卡人未折抵完畢之儲蓄回饋可繼續累積計算。活動期間至回饋前,Rich+富家卡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本行將立即取消儲蓄點數回饋活動之資格,持卡人已取得但尚未折抵之儲蓄點數亦將同時失效。
- 信用卡遭強制停用、申請停用、停卡、取消交易、掛失不補發或到期不續卡。
- 持卡人本人刷卡交易(如遺失被竊、偽卡交易)。
- 有延滯繳款或未繳納或有信用卡約定條款所列喪失期限利益等情事。
- 有違反本行信用卡相關約定條款。
- 持卡人以刷卡消費累積之儲蓄點數回饋,依相關稅法規定,並不屬於持卡人之所得,本行將不代持卡人扣取任何稅款。
- 本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是否涉嫌人為操作,對於蓄意偽造、異常多筆交易、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方式意圖,或持卡人係特約商店負責人、員工、或其他共謀之人收受客戶買受商品或服務之價款後自行刷卡,本行保有取消回饋資格之權利。
- Rich+富家卡恕不適用「華南銀行信用卡紅利積點回饋活動辦法」。
- 本活動如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本行之事由,本行保留本活動之修改、變更、取消或暫停之權利,更動之活動時間與內容方式,以本行信用卡網站公布者為準。
保險消費單筆10,000元以上享6期/12期分期零利率
活動期間 |
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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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內容 |
申請: ※Rich+富家卡保險消費分期「零利率」,且不收取手續費。 |
- Rich+富家卡持卡人於活動期間致電本行客服專線(02)2181-0101 索取華南銀行「Rich+富家卡保險消費分期」專用申請書,填寫後傳真至(02)2542-9933 申請,將由專人與您聯絡。但本行保留核准與否之權利。
- 保險費款項申請臨時調額度者不得辦理分期。
- 保險費款項分期金額將依申請期數按月平均攤還,未能整除之金額併入首期繳納;每期分期之本金列入當期帳單最低應繳金額,如未於每月繳款截止日前付清納入最低應繳之分期本金,本行得就抵沖後之分期本金餘額依當期循環信用利率計收遲延期間利息、循環利息及違約金。分期金額尚未全部結清時,未結清部分仍會占用持卡人可使用之信用額度。
- 持卡人完成設定並經本行核准後,自完成設定日起至活動結束日止(以實際刷卡消費日期為準),凡指定卡片繳保險費單筆達10,000元(含)以上(實際簽帳金額依商店請款金額為準),該筆保險消費於廠商請款入帳時即依持卡人設定之分期期數進行分期入帳。
- 若指定卡片因有效期間屆滿或損壞、遺失、遭竊等原因而由本行補發或換發新卡,該換發之新卡繼續保留分期功能。
- 本專案分期之設定享分期0 利率優惠,該筆分期金額則不給予現金回饋,但仍享儲蓄點數回饋。
- 持卡人若於分期還款期間內有停卡、逾期繳款或其他違反信用卡約定條款之情事,則所有未償還之分期本金餘額將視為全部到期,全部列入下期之信用卡帳單之應繳金額。
- 持卡人按月繳付信用卡帳款,如有溢繳情形時,該溢繳之金額將列入次期信用卡帳單抵付下期帳單之應繳款項,不會提前抵沖本活動未到期之帳款分期本金餘額。
- 符合本專案條件之簽帳金額一經列入分期帳款,即不可取消或變更金額及分期期數。
- 本專案申請金額之上限為申請人之信用卡可用餘額,最高不可超過其信用額度。
- 除本行同意外,持卡人因自行申請提前結清,或因違反「華南銀行信用卡約定條款」遭本行停用者,對本行所負一切債務之本金,利息及手續費,包含原分期而未償還之金額均視同於停卡日到期,持卡人應一次償還。
- 本行為持卡人所提供之分期還款服務,與商品或服務出賣人彼此間並無代理、合夥或任何其他從屬關係存在,若對商品或服務出賣本身有任何疑問,請逕洽出賣人尋求解決。
- 本專案申請金額之上限為申請人之信用卡可用餘額,最高不可超過其信用額度。
- 本活動如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本行之事由,本行保留本活動之修改、變更、取消或暫停之權利,更動之活動期間與內容方式,請至本行網站信用卡專區查詢,其他事項悉依「華南銀行信用卡約定條款」之約定辦理。
※每期手續費皆為申請金額之0% 分期利率為0%,總費用年百分率為0%。
(1)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條件,仍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客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產品及個人信用狀況而有所不同。
(2)本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基準日為106年1月1日。
MasterCard鈦金卡 尊榮禮獻
謹慎理財.信用至上
信用卡一般消費暨預借現金適用之循環信用年利率:5.36%~15%,循環利率之基準日為107年5月1日。
預借現金手續費:每筆預借現金金額X3.5%+NT$100。其他相關費率依本行網站公告。
客戶服務專線:(02)2181-0101.0800-487-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