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例 |
假設陳董每月1日為帳單結帳日,107年5月新增國內消費NT$590,000、國外消費NT$100,000, 6月新增國內消費NT$30,000,則現金回饋之折抵及計算說明如下:
【6月1日產生之帳單】
本期帳單應繳總額NT$690,000
(NT$590,000+NT$100,000)
本期帳單新增現金回饋6,900元
(NT$690,000×1%)
將自動折抵次期帳單超級現金回饋卡之新增消費款 該筆現金回饋若於106年12月1日前未折抵完,將自動歸零。
【7月1日產生之帳單】
本期帳單應繳總額NT$23,100
(新增消費NT$30,000-現金回饋折抵NT$6,900)
本期帳單新增現金回饋6,900元
本期帳單新增現金回饋NT$300(NT$30,000×1%)
將自動折抵次期帳單超級現金回饋卡之新增消費款 該筆現金回饋若於107年1月1日前未折抵完,將自動歸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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