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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8月現金卡重要業務及財務揭露
發卡張數 ( 依動用否別 ) - 已動用額度卡數 | 310張 |
---|---|
發卡張數 ( 依動用否別 ) - 未動用額度卡數 | 2,474張 |
發卡張數 ( 依動用否別 ) - 合計 | 2,784張 |
現金卡放款契約額度總和 | 1,369,170千元 |
現金卡放款可動用額度總和 | 115,488千元 |
現金卡放款餘額 ( 含催收款 ) | 4,157千元 |
逾放比率 | 0.686% |
已提列備抵呆帳餘額 | 3,130千元 |
當月轉銷呆帳金額 | 0千元 |
當年度累計轉銷呆帳金額 | 305千元 |
現金卡收取利率及各項費用項目
費用項目 | 收費標準 |
---|---|
利率 | 年利率 13.35%~15% |
開辦費 | 無 |
徵信費 | 無 |
帳戶管理費 | 無 |
手續費 | 100 元 / 筆 |
延滯利率 | 年利率 15% |
違約金 | 無 |
重新製卡費 | 掛失補發新卡 100 元 / 次 |
解約費 | 無 |
使用自動化設備費用 | 跨行提現 5 元 / 筆 跨行轉帳 15 元 / 筆 |
因應金管會『發卡機構應採取差別利率之計息方式,按持卡人之信用狀況予以不同利率』之規範,本行自即日起針對現金卡產品,依據客戶之信用狀況提供不同信用利率」,相關說明如下:
一、實施日期
自民國95年5月1日起實施。
二、實施辦法:
- 依客戶之內外部信用風險資訊,給予不同之信用評等,提供13.35%及15%兩種信用利率。
- 每3個月定期檢視客戶之信用狀況,調整其適用信用利率(可能調升或調降),惟最高利率為15%。
- 每次利率調升時,本行將以簡訊主動通知。
由於各發卡機構之市場策略及定價考量因素不盡相同,各發卡機構給予同一客戶之信用利率未必相同。客戶可向各發卡機構查詢所適用之利率。
資料日期113年08月31日
銀行 | 卡別 | 差別利率級數 | 循環信用利率及差別利率計價方式 (戶數、分布比例) | 定期檢視頻率 |
---|---|---|---|---|
華南銀行 | 現金卡 | 2級 |
|
無(因所有卡戶皆已停止循環額度之使用,實質上已無現金卡功能,故停止定期檢視作業。) |
- 以下為重要訊息註1:本行保留修訂「信用利率調整」相關辦法之權利,實際內容以本行公告為準。
- 以下為重要訊息註2:現金卡利率基準日104年9月1日。
申請資格
- 未曾參與銀行公會消費金融案件無擔保債務協商機制者。
- 曾參與銀行公會消費金融案件無擔保債務協商機制未成立者。
- 曾參與銀行公會消費金融案件無擔保債務協商機制/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前置協商機制成立但已結清者。
- 經最大債權金融機構審查為「視同未請求協商」者,需自結案日起屆滿6個月後始可再申請。
- 經最大債權金融機構以「前置協商退件通知函(A)」退件者,須備齊必要文件或符合申請資格後,重新提出申請。
- 5年內未從事營業活動,或從事小規模營業活動且其營業額平均每月新臺幣20萬元以下之自然人。
- 協商客戶不限本國人,外籍人士符合消債條例所定之資格者,可申請前置協商,請各金融機構以其統一證號進行前置協商作業;無統一證號者,以稅籍編號辦理。
必備文件
- 前置協商申請書。
-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前置協商申請人財產及收支狀況說明書。
- 債權人清冊:
- 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正本:請債務人向金融聯合徵信中心(以下簡稱聯徵中心)申請近1個月內之資料。
- 非金融機構債務或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未揭露之金融債:請債務人自行填寫於債權人清冊中。
- 各地國稅局核發之近1個月內財產資料清單及最近2個年度之綜合所得資料清單。
- 近3個月之薪資證明文件(薪資單正本或薪轉存摺影本)。無前項者,出具收入切結書。
-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及明細正本(向各地勞保局申請),但確無本項資料者,可免提供。
申請方式
由債務人備齊上述7項文件後,以掛號寄交聯徵中心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資料上所列示之最大債權金融機構。 債權人清冊資料請自97年4月11日起,逕行向財團法人聯合徵信中心申請查詢。
洽詢電話:02-21910000#3232 / 網址: https://www.jcic.org.tw
前置協商、更生及清算的相關程序
以書面向最大債權金融機構請求前置協商。
金融機構於收到申請25〜30天開始協商,開始協商後45〜90天完成協商。
協商成立。
協商不成立。
依清償方案還款完畢。
申請更生或清算。
取得清償證明。
聯絡窗口及申請文件下載
本行受理民眾諮詢前置協商機制處理窗口:
- 諮詢專線電話:02-27311551#156、161及166
- 諮詢E-mail信箱:hncb-nego@hncb.com.tw
- 銀行公會網址:http://www.ba.org.tw
- 銀行公會前置協商專區:https://www.twidrp.org.tw
- 洽詢電話:02-85961629
- 聯徵中心網址:https://www.jcic.org.tw
- 洽詢電話:02-21910000#3232
申請文件下載:
- 必備文件下載或至銀行公會下載: https://www.twidrp.org.tw/p02.jsp
銀行公會「前置協商」輕鬆治債自己辦宣導短片:https://www.twidrp.org.tw/debt/
- 若有無法正常開啟pdf檔案的現象,煩請前往「http://get.adobe.com/tw/reader/」進行下載及安裝,以俾順利開啟檔案。
- 各受理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前置協商之金融機構提供受理前置協商之客服電話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00至下午5:00,提供債務人有關前置協商機制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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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12月底呆帳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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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上半年度資本適足性應揭露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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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全年度資本適足性應揭露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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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性騷擾防治措施暨申訴處理要點
不良債權售後申訴處理窗口
聯絡窗口:(02)2371-3111 分機 2302 張先生
本行檢舉管道
- 一、檢舉信箱:臺北信義郵局037號信箱
- 二、專線電話:02-27582980
- 三、傳真電話:02-27582970
- 四、電子郵件信箱:ethics@hncb.com.tw
注意事項
- 任何人於發現本行內部有犯罪、舞弊或違反法令之虞時,均得提出檢舉。
- 檢舉人應至少提供下列資訊:
一、檢舉人之姓名、聯絡地址、電話或電子信箱。
二、被檢舉人之姓名或其他足以識別身分特徵之資料。
三、可供調查之具體事證。
- 非屬本行檢舉制度之案件類型:
一、檢舉內容非屬前述第一點所列案件,或與業務執行無關者。
二、惡意攻訐、虛偽不實、無具體內容者。
三、匿名或冒名檢舉者。但若所述案情具體,且附有可供查證資料或方向者,仍得受理。
四、同一案件業經適當處理及答覆,或仍在調查中,而檢舉人無法提出新事實或事證者。
五、案件於司法機關偵查、審理中,或已受不起訴、緩起訴處分或裁判確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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